索 引 號 | 640400001/2023-00098 | 發文時間 | 2023-09-21 |
發布機構 | 固原市政府辦 | 文 號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有效 |
標 題: | 固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固原市城市供水事故應急預案》等3部應急預案的通知 |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
《固原市城市供水事故應急預案》《固原市城市供熱事故應急預案》《固原市城市燃氣事故應急預案》3部應急預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9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固原市城市供水事故應急預案
1 總則
1.1編制目的。為做好我市供水應急保障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應急處置城市供水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供水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根據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第三次修正)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根據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第二次修正)
(4)《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2020年修正)
(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6)《國家突發公共事故總體應急預案》
(7)《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寧政發〔2022〕9號
(8)《固原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固政規發〔2021〕3號)
(9)《固原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固政辦發〔2014〕26號)
1.3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城市供水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本市城市供水事故的應對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專業處置、部門聯動,條塊結合、軍地協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
1.5供水事故的分類。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按其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可劃分為自然災害、工程事故和公共衛生事故三類。
自然災害包括以下情況:
(1)連續出現干旱年,取水水源水位持續下降,取水設施無法正常取水,導致城市供水設施不能滿足城市正常供水需求等。
(2)地震、洪災、滑坡、泥石流、冰凍等自然災害導致城市供水水源破壞,輸配水管網破裂,輸配電、凈水工程和機電設備損毀等。
工程事故包括以下情況:
(1)戰爭、恐怖活動等導致城市供水水源破壞、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機電設備損毀等。
(2)取水構筑物等發生垮塌、斷裂致使城市水源枯竭,或因出現危險情況需要緊急停用維修或停止取水。
(3)城市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網發生爆管,造成大范圍供水壓力降低,水量不足甚至停水,或其他工程事故導致供水中斷。
(4)城市供水消毒、輸配電、凈水構建物等發生火災、爆炸、倒塌、液氯嚴重泄露等。
(5)城市供水調度、自動控制、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或損壞。
公共衛生事故包括以下情況:
(1)城市水源地或供水設施遭受有毒有機物、重金屬、有毒化工產品或致病原微生物污染,或藻類大規模繁殖等影響城市正常供水。
(2)城市水源地或供水設施遭受毒劑、病毒、油污或放射性物質等污染,影響城市正常供水。
1.6供水事故分級。按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城市供水事故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1)一般事故(Ⅳ級)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的。
②1000戶以上、5000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
③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以下的。
(2)較大事故(Ⅲ級)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50以下重傷的。
②造成5000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③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3)重大事故(Ⅱ級)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失蹤)或50人以上、100以下重傷的。
②造成1萬戶以上、2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③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特別重大城市事故(Ⅰ級)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的。
②造成2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的。
③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我市城市供水應急組織體系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市有關單位應急處置機構、縣(區)應急指揮機構和城市供水企業組成。
2.1城市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2.1.1市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市人民政府設立固原市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管工作的副市長任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協管城管工作的副秘書長、市城市管理局局長任副指揮長。
2.1.2市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城市供水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自治區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應對城市供水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組織指揮、協調一般和較大城市供水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配合重大、特別重大城市供水事故的應急處置行動,協調跨地區的城市供水事故應急處置。
(3)負責調度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物資、裝備、器材及相關設施等。
(4)協調市級有關部門、駐固原市部隊參與城市供水事故應急處置行動。
(5)負責啟動、變更和終止應急響應。
2.2市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市指揮部成員單位相關人員組成。
市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執行市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
(2)負責城市供水事故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
(3)協助相關部門進行應急搶險工作及城市供水事故的信息報送和發布工作。
(4)承擔編制和修訂城市供水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5)對各單位履行應急預案中的職責情況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
(6)加強與毗鄰地區的聯系,建立健全應急工作協作機制。
(7)建立城市供水事故應急搶險專家庫和搶險隊伍聯絡網絡,組建應急搶險專家組。
(8)辦理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3市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建立城市供水應急工作流程和有關制度,在市指揮部的指導下,做好對城市供水事故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1)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供水事故的新聞報道,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2)市委網信辦:指導做好供水事故網絡輿情引導和調控管控。
(3)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協調各通信運營商提供應急搶險救援的通訊保障。組織協調基礎通信運營企業做好運營事故的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盡快恢復受破壞的公用電信網通信設施。
(4)市公安局:負責城市供水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秩序維護和交通疏導工作;協助組織受災群眾迅速疏散;負責對危害城市供水安全的案件偵破,打擊違法犯罪活動;負責事故輿情監控;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5)市糧食和儲備局:做好災害應急期救助和過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難的受災群眾,及時給予臨時救助,幫助其渡過難關;做好遇難人員善后處置工作。
(6)市財政局:按事故原因分清責任后,依據法律規定由相應主體承擔應急救援產生的費用。
(7)市自然資源局:參與滑坡等地質災害引發的事故處置,負責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技術支撐,配合做好相關監測工作。
(8)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市級飲用水水源地水源水質的應急監測;分析飲用水水源污染原因,提出處置建議;對污染事故進行調查取證,依法對污染事故責任單位做出處罰;對環境修復提出建議。
(9)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做好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和人員疏散等運輸保障工作;參與由交通運輸事故造成的城市供水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負責指導配合供水緊急事故處置過程中涉及公路損毀、搶修破路等事宜的應急處理。
(10)市水務局:負責協調做好供水水源供給保障工作;指導供水單位做好供水工程運維管理和水量調度,參與城市供水水源供水事故發生的原因分析、調查取證;參與供水水源供水事故的預警、應急處置以及善后處置、生態恢復等后期處理工作。負責指導供水基礎設施建設及抗災設防工作,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加強對城市供水工程的質量和安全管理,指導相應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應急救援物資儲備。
(11)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協調事故中的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及心理救援工作;協助開展飲用水污染事故對人體健康影響的水質應急監測。
(12)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因自然災害導致城市供水事故中群眾應急生活救助工作;承擔城市供水事故救災款物的分配,協同開展救災款物管理和監督使用;協助指揮部聯系、協調軍隊、武警、民兵預備役部隊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有關事宜;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參與或組織供水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3)市國資委:負責協調可能涉及市屬國有企業利益的相關事宜,指導所監管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參與事故中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預防次生事故發生,負責應急期間的物價監控與市場監管行政執法工作。
(15)市城市管理局:承擔市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城市供水設施運行監督管理;負責城市節水監督指導;負責指導、協調城市供水行政執法,對有關違法線索進行立案查處;落實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有關工作要求。
(16)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城市供水事故中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配合做好因城市供水事故引起的供水中斷過程中的應急供水工作。
(17)市氣象局:負責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工作。
(18)國網固原供電公司:負責供水事故期間供水設施的供電保障。
(19)各縣(區)城市供水企業:負責組織在管理范圍內開展水源設施和供水設施的安全日常巡查管理,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城市供水設施的保護工作;負責管理范圍內供水事故應急預案制定與演練、應急物資籌備、應急處置隊伍建設、供水事故預警及應急處置工作。
(20)各縣(區)人民政府:在本市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城市供水事故的預警、應急、后期處理工作;同時按照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編制本級城市供水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切實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城市供水應急處置工作。
(21)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相關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2.4現場指揮部及職責。根據城市供水事故應急處置需要,成立市城市供水事故現場指揮部,下設若干應急工作組,由市直相關部門分管負責人任組長。
(1)綜合協調組。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直接相關部門、事發地人民政府參加,負責信息分析、匯總、報告;協調現場應急救援的人力、交通、通信和裝備等資源調配等。
(2)處置救援組。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消防、專業和志愿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根據事故性質、影響范圍及危害程度,制定現場處置救援方案,組織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做好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等工作。
(3)調查評估組。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會同市直接相關部門對供水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對供水事故現場進行綜合分析,評估發展趨勢,為現場應急處置提供依據。
(4)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牽頭,提供搶險搶修應急救援物資及裝備,做好電力通信設施搶險搶修工作,負責城市供水事故現場周邊人員疏散和安全保衛等工作。
(5)宣傳報道組。由市政府新聞辦牽頭,會同市城市管理局等市直接相關部門,負責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宣傳報道和信息發布工作。
(6)善后工作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牽頭,民政、工會等部門參與,負責人員安撫、物資補償和勞務征用及保險理賠等工作。
2.5專家組。成立本市城市供水應急管理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作為市指揮部的決策咨詢機構,由供水相關行業、消防救援、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生態環境、衛生健康等方面的專家組成。主要承擔重要信息研判、為應急救援行動的決策指揮提供技術支持、輔助市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決策部署、參加事故處置的調查評估等工作。
2.6各縣(區)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各縣(區)成立本地城市供水應急指揮機構,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城市供水事故應急預案,并報市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各縣(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地IV級城市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7城市供水企業。各縣(區)城市供水企業根據本預案,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企業應急指揮機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建立與企業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應急搶險隊伍,配備應急救援搶險設備,負責做好城市供水事故即時處置和自身能力范圍內的應急處置工作。各縣(區)應急指揮部與供水企業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明確信息共享、隊伍及資源調動程序等工作。
3預防與預警機制
3.1預測監測。各縣(區)政府、執法、環保、水務、衛健等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執行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政務值班和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整合信息監測預測資源,依托政府系統辦公業務資源網及相關網絡,建立健全市供水事故監測、預測、預警系統,加強對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和動態的監測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氣象、地震、國土資源等部門發布預警后,應對重點部位、危險源進行持續性監測,有針對性地提出防范工作要求。
3.2預警分級。根據城市供水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緊急程度及發展趨勢,預警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1)Ⅳ級預警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1000戶以上、5000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水12小時以上。
②直接經濟損失500萬以下的。
(2)Ⅲ級預警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造成5000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水12小時以上的。
②直接經濟損失500萬以上、2500萬元以下的。
(3)Ⅱ級預警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造成1萬戶以上、2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水12小時以上的。
②直接經濟損失2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4)Ⅰ級預警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造成2萬戶以上居民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②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以上的。
3.3預警發布。Ⅳ級預警由事發地區縣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發布,Ⅲ級預警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Ⅱ級預警或Ⅰ級預警由自治區應急指揮機構發布。各縣(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接到城市供水事故信息后,及時分析評估信息結果,確認城市供水事故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按有關規定立即發布預警信息,并及時向上一級政府或相應部門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或相關地區的政府通報。根據事態發展,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重新報告、通報。預警信息的發布和調整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等通知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發生重大事件時,各移動通訊公司向公眾迅速發布短信消息。
3.4預警響應。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有關可能導致城市供水事故的信息,應密切關注,及時進行分析,研究確定應對措施,并按照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及時通報市有關部門(單位),必要時召開會議,聽取有關專家意見,研究防控措施。事態嚴重時及時報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并向市有關部門(單位)、應急救援機構和專家通報情況,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5預警解除。根據事態發展,經研判不會發生大面積停水事故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4 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
4.1.1信息報告程序。城市供水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有責任及義務立即向110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或供水相關部門報告。
相關城市供水企業在發現或接到城市供水事故發生報告后,要立即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并在30分鐘內向所在地供水主管部門報告。報告應采用書面形式,情況緊急,可先采用電話報告,書面報告后補的方式。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事發地供水主管部門在接到城市供水事故報警后,在第一時間做好應急處置工作。迅速了解和匯總相關信息以及城市供水事故發展趨勢。在事故發生一個小時內由事發地縣(區)城市供水應急指揮機構向本級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事故情況。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24小時應急值班電話:0954-2670005。
市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按照危害程度及時進行分析研判確定事故等級,若確認為較大及以上城市供水事故,按照供水事故信息報送規定,及時、準確地要向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市指揮部報告,并通報其他相關單位;若確認為特別重大、重大城市供水事故,還必須向自治區建設廳報告,同時,市政府按照《固原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規定立即向自治區政府報告信息。
4.1.2信息報告內容。
報告應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性質,簡要經過,初步判斷事故原因。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用戶(減壓、無水)范圍,人員傷亡情況,事故發展趨勢。
(3)事故發生后采取的先期處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4)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相關事宜及其他需上報的事項。
(5)事故報告單位負責人簽字或加蓋單位印章。
4.2先期處置。城市供水事故發生后,事發地的縣(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的應急響應,第一時間報告。接到報告的各縣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領導要按照應急預案職責要求,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協調、動員當地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群眾進行先期處置,并將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評估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加強水源地監控與監測,確保水源安全。做好源水水質監測和水源周邊的監控,加強巡查。
4.3分級響應。
4.3.1一般事故(Ⅳ級)應急響應。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和城市供水企業應立即采取措施,啟動本級相關應急預案全力進行處置,及時控制事態,減少損失,同時組織力量對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進行評估,并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在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向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請求。市指揮部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必要時給予應急處置指導和支持。
4.3.2較大事故(Ⅲ級)應急響應。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建議,報市政府或指揮長批準啟動本預案。市指揮部協調相關成員單位立即趕赴現場接管現場指揮部,開展搶險應急處置工作,組織調動供水企業、屬地政府,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必要時,組織專家對供水事故提出應急處置方案,或報請省政府派出工作指導組幫助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供水企業采取應急供水措施。
4.3.3重大事故(Ⅱ級)應急響應。由市指揮部報市政府同意啟動本預案,并宣布城市供水進入應急警戒狀態,同時立即上報自治區政府,接受自治區指揮部統一指揮,上移指揮權。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立即按職責開展各項工作;限制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削減工業用水;供水企業采取應急供水措施。
4.3.4特別重大事故(I級)應急響應。由市指揮部報市政府同意啟動本預案,并宣布城市供水進入應急供水狀態,同時立即上報自治區政府,接受自治區指揮部統一指揮,上移指揮權。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立即按職責開展各項工作;停止供應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關閉相關給水閥門;限制工業用水;供水企業采取應急供水措施。
4.4指揮和協調。進入Ⅰ、Ⅱ級響應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在國家和自治區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按照預案有關規定實施應急救援。
進入Ⅲ級響應后,市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協調成員單位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參與應急救援。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支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救援和采取緊急處理行動。
進入Ⅳ級響應后,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需要,及時協調有關部門協助事發地政府和城市供水企業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緊急情況下應急水源優先保障醫院、學校、養老機構、政府等重點區域的供水。
當城市供水事故是由于城市水源遭受污染或不可抗拒自然災害事故引起時,依據國家和自治區、市相關預案執行,例如啟動相應的《固原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固原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等預案。
4.5社會動員。市供水應急辦公室根據供水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事故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人員、車輛、物資等。
城市供水事故發生后,縣區級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方面力量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互救;鄰近的鄉鎮政府根據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事發地提供援助。
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根據城市供水事故發展情況,向社會公布志愿服務需求指南,明確專門人員,及時開通志愿服務聯系電話,統一接收志愿者組織報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關服務工作,引導志愿者有序參與救援工作。
4.6信息發布。城市供水突發事故信息發布遵循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由市委宣傳部會同市供水應急辦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4.7預案終止。在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經現場檢測、評估、鑒定和專家論證,確認勢態得到全面控制,城市供水恢復正常時,相應層級城市供水應急指揮機構提出應急結束建議,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宣布終止應急響應;重大和特別重大城市供水事故由自治區指揮部確定應急響應的結束,并上報自治區政府。應急結束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和各應急行動組予以撤銷。
5 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事發地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城市供水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撫恤補償、征用物資補償、保險理賠、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處理等事項),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5.2調查評估。城市供水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重大、特大城市供水事故,由自治區政府、國務院或授權有關部門牽頭組成調查組進行評估,市政府做好配合工作。市指揮部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專家組對較大及以上的城市供水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向市政府報告;一般城市供水事故由事發地縣(區)政府負責調查,并向市指揮部報告。
調查評估的主要內容有事故原因、性質、人員傷亡、影響范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
5.3恢復重建。優先安排和全力保障本市城市供水、污水處理設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6 應急保障
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做好本市城市供水事故的應急保障工作。
6.1通信信息保障。建立完善全市突發供水事故環境信息和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建立城市突發供水事故應急通信和信息管理系統。加強突發供水事故監測預警系統的建設,完善各類突發供水事故預警指數和等級標準。
建立跨部門、多手段、多路由、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應急通信系統。供水事故現場與現場指揮機構之間實現視頻、音頻、數據信息的雙向傳遞。由固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承擔應急通信保障,并負責實施應急通信的組織指揮。
負責單位:固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6.2交通運輸保障。固原市公安局和固原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與實施緊急處置交通安全保障,依法實施道路交通管制。制定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優先通行制度,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保障運輸安全暢通;依法建立緊急情況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負責單位:固原市公安局、固原市交通運輸局
6.3醫療衛生保障。城市供水事故發生后,必須快速組織醫療救護人員對傷員進行應急救治,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在固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指導下,醫療急救中心負責院前急救轉運工作,各級醫院負責后續救治。同時要根據突發供水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嚴密組織實施疾病控制、消毒隔離和衛生防病等相關工作,紅十字會等群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應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開展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
負責單位:固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紅十字會
6.4物資保障。建立健全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各供水企業及救援單位根據自身應急救援業務需求,配備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和器材,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保障各種供水事故的搶險和救援。各相關企業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工作,及時補充和更新各類物資;建立物資調劑供應的渠道,以備物資短缺時可迅速調入。
應急救援物資的調用由固原市城市管理局統一協調,固原市國資委、固原市水務局全力配合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
責任單位:固原市城市管理局、固原市國資委、固原市水務局、寧夏六盤山水務有限公司
6.5經費保障。強化落實供水事故應對工作所需經費落實制度,保證應對處置需要。按事故原因分清責任后,依據法律規定由相應主體承擔應急救援產生的費用。
企業物資資金保障:各相關企業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工作,及時補充和更新各類物資;建立物資調劑供應的渠道,以備物資短缺時可迅速調入。
應急救援物資的調用由供水事故應急日常工作機構統一協調,固原市發展改革委全力配合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
負責單位:固原市財政局、固原市發展改革委
6.6技術保障。成立本市城市供水應急處置專家組。由固原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與有關專家的日常聯系,并針對城市供水事故的類型建立相應的應急處置專家信息系統,同時組織有關專家針對不同類型的突發供水事故,開展監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方法的研究。制定科學技術保障措施,提高供水安全關鍵技術研發力度,改進技術裝備,提高科技保障能力。
負責單位: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6.7人員防護。
(1)現場處置人員的安全。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事故的特點(如氯氣泄漏、水上作業等),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的有關規定?,F場監測、監察和處置人員根據需要配備防毒面具或救身器材等,在正確、完全配戴好防護用具后,方可進入事故現場,以確保自身安全。
(2)受影響群眾的安全。根據城市供水事故的性質(如氯氣泄漏、水質事故等),市應急指揮機構要通過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信息,主要內容如下:
根據城市供水事故的性質、特點,告知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情況,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和安全保衛等,并告知群眾具體疏散路線和有關注意事項;
根據需要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和提供食物等,并告知群眾有關具體信息。
責任單位:固原市應急管理局
6.8社會秩序保障。城市供水事故發生后,固原市公安局負責應急處置過程中的治安保障,并負責相關保衛工作,必要時可請求武警部隊給予支援。事發當地縣(區)級人民政府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屬地警力要迅速組織救災現場治安警戒和管理,嚴懲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為,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輿情控制應嚴格管理,嚴防引起社會恐慌。
負責單位:固原市公安局
7 監督管理
7.1宣傳培訓。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固原市城市管理局、事發當地市(區)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供水應急管理培訓制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各種媒體,加大對城市供水應急管理工作的宣傳、培訓力度,做好城市供水事故防范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每年宣傳教育活動不得少于1次。
應加強對國家有關供水、節水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宣傳工作,提高公眾對節水知識、節水技術與措施的認識,提倡節約用水、科學用水;
把安全教育培訓納入黨政領導干部與公務員培訓內容。各部門和單位舉辦的領導干部、管理干部培訓班要開設安全教育課程,普及安全防范與供水應急救助知識,提高安全防范與供水應急處置能力;
在市民中廣泛進行安全防范與救助知識普及教育。各職能部門、新聞媒體、紅十字會等社會團體要積極向群眾宣傳突發供水事故緊急應對、處置基本常識和技能。各企事業單位、各鄉(鎮、街辦)、社區要對員工、居民加強安全防范、自救互救知識的宣傳和輔導并進行必要的演示演練。結合學校教育開展城市供水應急處置常識教育。
7.2預案演練。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固原市城市管理局具體負責定期組織開展本預案應急演練,每年不少于1次。
通過對城市供水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習,加強城市供水事故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提高對城市供水事故的應急處置水平和應急指揮能力。
7.3獎懲制度。
(1)根據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工作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2)對城市供水事故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公民參加應急救援工作或者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期間,其在本單位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不變。
(3)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供水事故重要情況,應急處置不力,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 附則
8.1名詞解釋。文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預案管理與更新。本預案由固原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制定,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本預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發生重大變化時,應及時進行修訂。
各成員單位和各縣(區)城市供水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城市供水企業要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預案和實施方案,確保本預案的順利實施。
8.3預案解釋。本預案由固原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9 附件
9.1風險評估。
9.1.1基本情況。本市現有中小型水庫192座,加壓泵站95座,蓄水池950座,凈水廠6座。日供水能力16.37萬立方米,DN100以上輸配水管網總長2000余公里。供水人口近100萬人。
9.1.2風險評估。城市供水工程運行過程中,受行業自身和外界因素影響,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風險因素:
(1)由于持續干旱、水庫安全等原因導致蓄水不足或不能蓄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嚴重短缺,不能滿足正常供水需求;因水源或凈水廠生產構筑物、清水池、高低位水池、輸配水管道等供水設施受到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危及飲水安全,造成城市部分區域或整個區域停水;因重大電力事故導致長時間停電,嚴重影響正常供水生產,造成較大范圍、較長時間停水;
(2)因供水設施事故、水源變化等原因,造成生產工藝不能正常運行,影響正常供水;水廠液氯發生大量泄漏或爆炸,造成人員傷亡和周圍環境污染,影響正常供水;
(3)因部分供水管道設施不完善、管材老化等原因發生爆管,或供水管道遭其他工程建設施工等人為損壞,造成較大范圍停水;
(4)因氣溫、周圍環境、土壤情況、埋深、管網壓力、開關泵情況、道路交通負荷大小等因素,造成供水設施損壞或破壞,嚴重影響正常供水。
水廠停供、水源性事故影響時間最長,發生后果最嚴重,屬于重大風險等級事故。
城市水廠間配水主干管基本實現互聯互通,風險基本上是可控的,屬于較大風險等級事故。
城市主要原水管渠、DN1000及以上輸配水干管爆管,供水自動化信息系統遭受遠程攻擊等事故偶有發生,將對供水造成一定影響,屬于一般風險等級事故。
城市配水管網人為破壞、輸配水管爆管等事故,有關部門及供水企業處理此類事故已具備較為成熟有效的應對措施,屬于低風險等級事故。
9.1.3應對能力評估。各縣(區)城市供水企業具有較強的應對城市供水事故的應急監測能力,具備一定規模的應急隊伍、應急物資儲備等社會資源。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應急監測能力:寧夏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固原監測站承擔供水事故水質檢測任務以及水質重要污染物應急檢測,確保供水水質符合規定標準。
(2)供水應急隊伍:建立了有應急搶險隊伍,負責供水事故的應急搶修工作,并已建立供水管網地理信息平臺,實現壓力、流量等數據實時監測,快速處置供水事故。
(3)應急物資儲備:配備了輸水管、排水泵、發電機組、救生衣、救生圈、安全帽等20余種應急救援物資。
9.2固原市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體系
9.3固原市城市供水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流程圖
9.3.1固原市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通訊錄
序號 | 成員單位 | 聯系電話 |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 0954-2670005 | |
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 0954-2670007 | |
固原市應急管理局 | 0954-2088154 | |
固原市水務局 | 0954-2032675 | |
固原市委宣傳部 | 0954-2088683 | |
固原市委網信辦 | 0954-2088982 | |
固原市公安局 | 110 | |
0954-2068011 | ||
固原市衛生健康委 | 0954-2088116 | |
固原市交通運輸局 | 0954-2688613 | |
固原市自然資源局 | 0954-2688558 | |
固原市財政局 | 0954-2088158 | |
固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0954-2088516 | |
固原市糧食和儲備局 | 0954-7225249 | |
固原市國資委 | 0954-2088158 | |
固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0954-2065830 | |
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隊 | 119 | |
固原市氣象局 | 0954-2032719 | |
國網固原供電公司 | 0954-2902101 | |
寧夏六盤山水務有限公司 | 0954-2080005 | |
原州區人民政府 | 0954-2088876 | |
涇源縣人民政府 | 0954-5670061 | |
西吉縣人民政府 | 0954-3012401 | |
隆德縣人民政府 | 0954-6011010 | |
彭陽縣人民政府 | 0954-7012302 | |
隆德縣渝清水務有限責任公司 | 0954-6011427 | |
涇源縣涇河水務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 0954-5013159 | |
彭陽縣盛澤水務投資有限公司 | 0954-7013156 |
9.4固原市城市供水應急資源一覽表
單位 | 名稱 | 單位 | 數量 | 型號 | 入庫時間 | 存放地點 | 備注 | ||||||||
寧夏六盤山水務有限公司 | 防寒棉軍大衣 | 件 | 10 | 加厚均碼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安保防寒服 | ||||||||
安全帽 | 頂 | 20 | ——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霍尼韋爾 | |||||||||
分體雨衣 | 套 | 6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加厚帶反光條 | ||||||||||
雨鞋 | 雙 | 10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高腰 | ||||||||||
線手套 | 雙 | 80 | 均碼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加厚 | |||||||||
線膠手套 | 雙 | 80 | 均碼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加厚 | |||||||||
防塵面罩 | 個 | 4 | 3M3701濾芯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3m品牌 | |||||||||
五點式安全帶 | 套 | 2 | 五點式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真國標 | |||||||||
電工安全帶 | 套 | 2 | 電工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安全繩 | 條 | 2 | 5m,鋼絲芯,帶雙鉤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安全繩 | 條 | 2 | 10m,鋼絲芯,帶雙鉤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安全繩 | 條 | 2 | 20m,鋼絲芯,帶雙鉤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安全繩 | 條 | 2 | 40m,鋼絲芯,帶雙鉤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正壓式空氣呼吸器 | 套 | 2 | 6.8L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3c認證 | |||||||||
反光馬甲 | 件 | 20 | 熒光綠均碼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背面印“六盤山水務” | |||||||||
警戒錐桶 | 個 | 10 | 70c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圓形 | |||||||||
伸縮錐桶 | 個 | 10 | 50c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圓形 | |||||||||
隔離警示帶 | 卷 | 10 | 100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圓形 | |||||||||
伸縮式隔離欄 | 個 | 10 | 2*1.2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推拉 | |||||||||
出入口標志牌 | 塊 | 2 | 1.2*1.2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反光膜貼的 | |||||||||
施工/救援反光警示牌 | 塊 | 4 | 1.2*1.2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反光膜貼的 | |||||||||
救援現場有限空間警示牌 | 塊 | 2 | 50*70c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支架 | |||||||||
太陽能閃光警示燈 | 個 | 4 | 80c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太陽能板、防爆玻璃、防水外殼、高亮燈珠、 | |||||||||
指揮(警示)棒 | 個 | 6 | 50cm長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充電款 | |||||||||
手持擴音器 | 個 | 2 | 充電款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充電款、報警 | |||||||||
5m警戒立柱 | 個 | 6 | 5m長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加厚 | |||||||||
支架式防雨投光燈 | 個 | 6 | 200W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充電防水防爆 | |||||||||
手持工作燈 | 個 | 10 | LED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防雨防爆 | |||||||||
強光手電 | 個 | 10 | 長續航充電款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帶警示燈 | |||||||||
頭燈 | 個 | 10 | 長續航充電款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B-1W530防爆頭燈、大功率 | |||||||||
對講機 | 臺 | 6 | 海王星15W連通5-8k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卷尺 | 把 | 2 | 10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皮尺 | 把 | 2 | 50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測距儀 | 臺 | 2 | 100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工業測溫儀 | 臺 | 2 | 負38至520度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香港?,?/span>AR588 | |||||||||
應急電源線(線盤) | 套 | 2 | 公牛2.5平方30m長線盤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國標 | |||||||||
應急干電池 | 節 | 20 | 7#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雙鹿 | |||||||||
應急干電池 | 節 | 20 | 5#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雙鹿 | |||||||||
應急干電池 | 節 | 10 | 1#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雙鹿 | |||||||||
應急動力油液桶(箱) | 個 | 1 | 50L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千斤頂 | 個 | 2 | 10T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螺旋 | |||||||||
洋鎬 | 把 | 10 | ——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鋼筋剪 | 把 | 2 | 42寸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大錘 | 把 | 2 | 20磅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20磅 | |||||||||
多功能工具套裝 | 套 | 2 | 88件工具套裝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89件工具套裝 | |||||||||
軟梯 | 套 | 2 | 10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木質加尼綸繩子 | |||||||||
軟梯 | 套 | 2 | 20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木質加尼綸繩子 | |||||||||
急救箱 | 個 | 2 | 14寸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含藥品 | |||||||||
救援防潮墊 | 個 | 2 | 1*2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牛津布 | |||||||||
氧氣袋及吸氧附件 | 套 | 2 | 50L/2m長鼻管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醫用 | |||||||||
擔架 | 個 | 2 | 175KG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鋁合金 | |||||||||
人工呼吸球囊套裝 | 套 | 2 | 成人款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醫用硅膠 | |||||||||
橡皮止血帶 | 條 | 2 | 60c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100cm醫用 | |||||||||
卷式固定夾板 | 塊 | 4 | 11*92c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高分子材料 | |||||||||
干粉滅火器 | 具 | 10 | 4kg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二氧化碳滅火器 | 具 | 10 | 3kg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隔熱消防戰斗服 | 套 | 6 | 02式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耐高溫手套 | 雙 | 10 | 耐300攝氏度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消防斧 | 把 | 2 | 920*145m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消防鉤 | 把 | 4 | 木把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消防鍬 | 把 | 10 | 1000m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消防桶 | 個 | 4 | D型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消防水帶 | 條 | 8 | 25m,帶接扣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消防水槍 | 套 | 2 | 65m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消防噴霧槍 | 套 | 2 | 65m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火災逃生面具 | 個 | 10 | ——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消防毯 | 個 | 10 | 1m*1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3c認證 | |||||||||
通風機 | 臺 | 2 | 300m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36V工業強力抽送散熱除塵排風550w | |||||||||
救援三腳架 | 個 | 2 | 1200磅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3米高度30米深度 | |||||||||
救援小吊機 | 臺 | 1 | 300kg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24v | |||||||||
自吸式長管呼吸器 | 套 | 1 | 5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防毒面罩、5米管子、濾罐、腰帶 | |||||||||
自吸式長管呼吸器 | 套 | 1 | 10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防毒面罩、10米管子、濾罐、腰帶 | |||||||||
電動送風長管呼吸器 | 套 | 1 | 單機雙人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國標 | |||||||||
防墜器 | 套 | 2 | 20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適用于各類有限空間 | |||||||||
抽水管 | 條 | 2 | 25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大口徑50內經 | |||||||||
四合一氣體檢測儀 | 臺 | 1 | 英思科M40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擴散式 | |||||||||
絕緣靴 | 雙 | 2 | 35kv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絕緣手套 | 雙 | 2 | 35kv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室內配電接地線 | 副 | 1 | 1.5m*3+10m,1.5m桿(10kv35kv通用)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室外配電接地線 | 副 | 1 | 1.5m*3+10m,1.5m桿(10kv35kv通用)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個人保安線 | 套 | 2 | 35kv10kv通用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拉閘桿 | 套 | 2 | 35kv 4m3節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驗電器 | 個 | 1 | 12-1000kv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驗電器 | 個 | 1 | 10kv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驗電器 | 個 | 1 | 35kv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恒濕工具存放柜 | 臺 | 1 | 2000*1000*450m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救生圈 | 個 | 4 | 5555-II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救生衣 | 件 | 6 | 成人款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救生桿 | 條 | 2 | 4m可收縮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救生浮繩 | 條 | 4 | 30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編織袋 | 只 | 500 | 55*90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白色加厚 | |||||||||
事故溶液搜集桶 | 個 | 5 | 20L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化工桶、100% | |||||||||
耐酸堿耐腐蝕塑料瓢 | 個 | 2 | 長柄款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塑料化工溶劑廢液原料桶、大口方通 | |||||||||
吸附索 | 根 | 10 | 7.6*120c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耐酸耐堿 | |||||||||
吸附索 | 根 | 10 | 7.6*300cm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耐酸耐堿 | |||||||||
堵漏木楔套裝等堵漏工具 | 套 | 1 | ——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紅松木制、蒸汽、高壓高溫、國標 | |||||||||
不銹鋼耐酸堿溶液轉移泵 | 臺 | 2 | 0.75KW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化工級、臥室、耐酸堿 | |||||||||
耐酸堿防化服服 | 件 | 2 | 3M4570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帶帽連體、防化學液體 | |||||||||
防酸堿手套 | 雙 | 10 | 均碼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防酸堿靴 | 雙 | 10 | 高筒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護目鏡 | 副 | 10 | 耐酸堿噴濺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防毒面具 | 套 | 6 | 3M品牌,帶防有機毒濾盒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6200+6001 | |||||||||
拖車繩 | 條 | 2 | 5m10噸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N95口罩 | 只 | 50 | KN95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獨立包裝 | |||||||||
醫用外科口罩 | 只 | 100 | 成人款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獨立包裝 | |||||||||
醫用防護服 | 套 | 2 | 均碼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連體、透氣膜復合無紡布 | |||||||||
84消毒液 | 升 | 6 | 5L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手消液 | 瓶 | 10 | 500ml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樂億康 | |||||||||
噴霧器 | 只 | 1 | 電動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電動 | |||||||||
噴壺 | 只 | 10 | 1L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2L | |||||||||
測溫槍 | 只 | 2 | 魚躍額溫槍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醫用 | |||||||||
水質分析儀 | 臺 | 1 | 35參數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小天鵝 | |||||||||
心肺復蘇演練模擬假人 | 套 | 1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全身標配、不帶控制器 | ||||||||||
移動施工電源 | 臺 | 1 | DK3000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哈夫節 | 8 | DE63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
哈夫節 | 7 | DN100(H)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大小頭7個 | ||||||||||
哈夫節 | 11 | DN110(P)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大小頭6個 直接5個 | ||||||||||
哈夫節 | 5 | DN150(H)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大小頭3個 直接2個 | ||||||||||
哈夫節 | 16 | DE160(H)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大小頭9個 直接7個 | ||||||||||
哈夫節 | 1 | DN200(H)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大小頭1個 | ||||||||||
哈夫節 | 2 | DN200(P)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直接2個 | ||||||||||
哈夫節 | 5 | DN250(P) DN250(H)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直接3個 直接2個 | ||||||||||
哈夫節 | 6 | DN300(H)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大小頭6個 | ||||||||||
哈夫節 | 2 | DE315(P)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大小頭2個 | ||||||||||
哈夫節 | 4 | DN350(H)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大小頭3個 直接1個 | ||||||||||
哈夫節 | 5 | DN400(H)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大小頭3個 直接2個 | ||||||||||
哈夫節 | 5 | DN450(H) | 2021年8月23日 | 南郊水廠應急庫房 | 大小頭5個 | ||||||||||
管理責任人: | 賈麗18309569860 | ||||||||||||||
中莊水庫 | 土工布 | 方 | 400 | 2018年5月25日 | 庫房 | ||||||||||
雨衣 | 套 | 20 | 三型2號 | 2018年5月25日 | 庫房 | ||||||||||
雨鞋 | 雙 | 25 | XXF | 2018年5月25日 | 庫房 | ||||||||||
麻袋 | 條 | 1000 | 2018年5月25日 | 庫房 | |||||||||||
編織袋 | 條 | 800 | 48×83 | 2018年5月25日 | 庫房 | ||||||||||
救生繩 | 米 | 100 | 2018年5月25日 | 庫房 | |||||||||||
救生衣 | 件 | 85 | XXXL | 2018年5月25日 | 庫房 | ||||||||||
救生圈 | 個 | 20 | 2.5公斤 | 2018年5月25日 | 庫房 | ||||||||||
工作燈 | 把 | 20 | YG-5701 | 2018年5月25日 | 庫房 | ||||||||||
鐵絲 | 公斤 | 1000 | 7號 | 2018年5月25日 | 庫房 | ||||||||||
鐵鍬 | 把 | 25 | J1-2 | 2018年5月25日 | 庫房 | ||||||||||
對講機 | 部 | 2 | LYT-8900 | 2018年5月25日 | 庫房 | ||||||||||
洋鎬 | 把 | 12 | AT | 2018年5月25日 | 庫房 | ||||||||||
救生艇 | 艘 | 1 | MB-360 | 2018年5月25日 | 庫房 | ||||||||||
發電機 | 臺 | 1 | XG10000SE-D | 2018年5月25日 | 庫房 | ||||||||||
鋼管 | 根 | 30 | 2018年5月25日 | 庫房 | |||||||||||
電纜線 | 米 | 150 | YC | 2018年5月25日 | 庫房 | ||||||||||
樁木 | 根 | 10 | 2018年5月25日 | 庫房 | |||||||||||
米沙 | 立方米 | 244 | 2018年5月25日 | 水庫右側料場 | |||||||||||
石子 | 立方米 | 106 | 2018年5月25日 | 水庫右側料場 | |||||||||||
塊石 | 立方米 | 356 | 2018年5月25日 | 水庫右側料場 | |||||||||||
急救箱 | 個 | 3 | 2021年4月16日 | 管理所、泵站、輸水塔 | |||||||||||
四合一氣體檢測儀 | 臺 | 1 | 2021年4月23日 | 中莊水庫管理所 | |||||||||||
管理責任人: | 樊耀斌15909549693 | ||||||||||||||
管網公司 | 雨衣雨鞋 | 套 | 10 | 170/175/180 | 2020年10月 | 車庫庫房 | |||||||||
雨鞋 | 套 | 10 | 40/41/42 | 2020年10月 | 車庫庫房 | ||||||||||
礦燈 | 把 | 2 | 2020年10月 | 車庫庫房 | |||||||||||
鐵絲 | 千克 | 10 | 8# | 2020年10月 | 車庫庫房 | ||||||||||
鐵絲 | 千克 | 10 | 12# | 2020年10月 | 車庫庫房 | ||||||||||
手鉗 | 把 | 2 | 2020年10月 | 車庫庫房 | |||||||||||
鋼釬 | 個 | 10 | 22#*40cm | 2020年10月 | 車庫庫房 | ||||||||||
木樁 | 根 | 10 | 2m | 2020年10月 | 車庫庫房 | ||||||||||
大錘 | 把 | 2 | 8磅 | 2020年10月 | 車庫庫房 | ||||||||||
長條木板 | 條 | 6 | 2m*0.3m*0.05m | 2020年10月 | 車庫庫房 | ||||||||||
編織袋 | 套 | 500 | 2020年10月 | 車庫庫房 | |||||||||||
銀沙 | 方 | 30 | 2020年10月 | 車庫庫房 | |||||||||||
發電機 | 臺 | 1 | DG4650 | 2012年3月 | 檢修車上 | ||||||||||
角磨機 | 附 | 1 | Ф100 | 2012年3月 | 檢修車上 | ||||||||||
多參數氣體檢測報警器 | 臺 | 1 | X-4 | 2013年5月 | 一樓值班室 | ||||||||||
高品質對講機 | 臺 | 2 | E368 | 2013年5月 | 一樓值班室 | ||||||||||
無線調頻對講機 | 臺 | 3 | A8 | 2013年5月 | 一樓值班室 | ||||||||||
執法記錄儀 | 臺 | 1 | DSJ-75 | 2013年5月 | 一樓值班室 | ||||||||||
氣體采樣泵 | 臺 | 2 | V1.0 | 2013年5月 | 一樓值班室 | ||||||||||
執法記錄儀 | 臺 | 1 | DSJ-G6 | 2013年5月 | 一樓值班室 | ||||||||||
游標卡尺 | 1 | 2017年3月 | 一樓值班室 | ||||||||||||
防毒面具 | 套 | 1 | 2017年3月 | 一樓值班室 | |||||||||||
管道探測儀 | 臺 | 1 | V90 | 2016年10月 | 一樓值班室 | ||||||||||
熱熔機 | 臺 | 1 | 200 | 2015年3月 | 車庫庫房 | ||||||||||
熱熔機 | 臺 | 1 | 300 | 2015年3月 | 車庫庫房 | ||||||||||
大型吹風機 | 臺 | 1 | CTF4(16) | 2017年3月 | 車庫庫房 | ||||||||||
復合式多氣體檢測儀 | 套 | 1 | BH-4 | 2016年5月 | 車庫庫房 | ||||||||||
管道漏水檢測儀 | 套 | 1 | JT-2000 | 2015年3月 | 車庫庫房 | ||||||||||
發電機 | 臺 | 1 | 8GF2-4 | 2012年3月 | 車庫庫房 | ||||||||||
安全警示帶 | 盒 | 6 | 2017年3月 | 車庫庫房 | |||||||||||
安全繩 | 條 | 1 | 2017年3月 | 車庫庫房 | |||||||||||
救援三腳架 | 臺 | 1 | 2017年3月 | 車庫庫房 | |||||||||||
安全鋼絲繩 | 盤 | 1 | 2017年3月 | 車庫庫房 | |||||||||||
施工牌 | 附 | 4 | 2017年3月 | 車庫庫房 | |||||||||||
安全警示燈 | 臺 | 4 | 2017年3月 | 車庫庫房 | |||||||||||
管理責任人: | 王志甘18309569819 | ||||||||||||||
涇源供水管理所 | 鐵鍬 | 把 | 16 | 2016年4月 | 秦家溝防汛庫房 | ||||||||||
洋鎬 | 把 | 5 | 2016年4月 | 秦家溝防汛庫房 | |||||||||||
草袋 | 個 | 2000 | 2016年4月 | 秦家溝防汛庫房 | |||||||||||
編織袋 | 個 | 2800 | 2019年6月 | 秦家溝防汛庫房 | |||||||||||
砍斧 | 把 | 5 | 2016年4月 | 秦家溝防汛庫房 | |||||||||||
手推車 | 輛 | 1 | 2016年4月 | 秦家溝泵房 | |||||||||||
安全帶 | 卷 | 1 | 2016年4月 | 秦家溝防汛庫房 | |||||||||||
礦燈 | 個 | 4 | 2016年4月 | 秦家溝防汛庫房 | |||||||||||
鐵絲 | 卷 | 13 | 8# | 2016年4月 | 秦家溝防汛庫房 | ||||||||||
救生衣 | 個 | 44 | 2016年4月 | 秦家溝防汛庫房 | |||||||||||
大錘 | 把 | 14 | 2016年4月 | 秦家溝防汛庫房 | |||||||||||
雨衣 | 件 | 14 | 2016年4月 | 秦家溝防汛庫房 | |||||||||||
雨鞋 | 雙 | 15 |